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词说政务丨电动自行车相关新规你了解吗?京京和你聊一聊

首都之窗 首都之窗 2020-02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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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,我是京京~本期政务名词,我们要了解的是——“电动自行车”。 


今年11月1日起,《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将正式实施,电动自行车需登记挂牌后才可上路。国庆长假过后,已经有不少市民“扎堆儿”前往交管部门的非机动车登记站为电动自行车上牌。您家的电动自行车是否能拥有“合法身份”呢?那我们先来了解下相关要求吧!


你知道电动自行车是怎样定义的吗?

又有哪些电动自行车可以登记挂牌呢?

带着这些问题,让我们开始本期的学习吧!


什么是电动自行车?


电动自行车: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在普通自行车的基础上,安装了电机、控制器、蓄电池、转把闸把等操纵部件和显示仪表系统的机电一体化的个人交通工具。电动自行车按照其最高设计车速等规定属于非机动车,按照非机动车相关政策进行管理。(点击文末“阅读原文”了解《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》文件)


哪些电动自行车能登记挂牌?


一是北京市增值税正规发票

二是电动自行车合格证

三是所有人身份证明

四是只有在工商目录里有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方能上牌证。


《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与产品目录》查询:

http://gsj.beijing.gov.cn/zwxx/tzgg


温馨提示:车辆所有人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到本市任意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车辆登记注册业务。


缺失手续的电动自行车怎么办?


对于2018年11月1日之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,未在《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与产品目录》内的,车辆所有人应当在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,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临时标识。



外观类似的蓄电池车辆都是电动自行车吗?


答案是否定的! 市场上销售的电力驱动且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km/h轻便摩托车就容易鱼目混珠。


轻便摩托车: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,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/h,且若使用内燃机,其排量不大于50Μ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,包括两轮轻便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,但不包括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/h的电驱动的两轮车辆。


因此: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,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km/h的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,按照机动车相关政策进行管理。


电动自行车上路规定有哪些?


  • 悬挂号牌、临时标识,并保持清晰、完整,不得遮挡、污损

  • 不得使用伪造、变造的行驶证、号牌、临时标识,不得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的行驶证、号牌、临时标识;

  • 制动、鸣号、夜间反光装置等安全设备性能正常。

  • 驾驶人年满16周岁;

  • 成年人可以在驾驶人座位后部的固定座椅内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;

  • 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,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。

 

政策来源: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、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《北京市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〉办法》的决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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